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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洲管道入选湖州市节水型企业名单

湖州市经信局发布了关于2022年拟认定湖州市节水型企业名单的公示,我会理事单位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入选。

根据《关于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731号),节水型企业基本要求如下:

序号

         

1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取水许可制度,开采城市地下水符合相关规定

2

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分开计量,生活用水没有包费制

3

蒸汽冷凝水进行回用,冷却水应重复利用

4

按规定周期开展水平衡测试(企业提供水平衡测试报告)

5

没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和用水设备(对照国家、地方相关淘汰目录,在水平衡测试时进行核实)

6

水计量器具的配备与管理符合GB 24789的要求(企业总取水、非常规水资源水表计量率为100%,企业内主要单元水表计量率≥90%,重点设备或重复利用用水系统的水表计量率≥85%,水表精度不低于±2.5%。水平衡测试报告出具)

7

单位产品取水量达到《浙江省工业用水定额》(2015年修正版)标准

8

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附地方水利局批复复印件或取水许可证)和自备取水企业应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附地方水利局证明),近三年用水无超计划(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城市节水办证明)

9

经公示无重大安全和环境事故举报

10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节水“三同时”即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四到位”即工业企业要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管水制度到位、节水措施到位。

 

(来源:湖州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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