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管道入选湖州市节水型企业名单
湖州市经信局发布了关于2022年拟认定湖州市节水型企业名单的公示,我会理事单位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入选。
根据《关于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7〕31号),节水型企业基本要求如下:
序号 |
项 目 |
1 |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取水许可制度,开采城市地下水符合相关规定 |
2 |
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分开计量,生活用水没有包费制 |
3 |
蒸汽冷凝水进行回用,冷却水应重复利用 |
4 |
按规定周期开展水平衡测试(企业提供水平衡测试报告) |
5 |
没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和用水设备(对照国家、地方相关淘汰目录,在水平衡测试时进行核实) |
6 |
水计量器具的配备与管理符合GB 24789的要求(企业总取水、非常规水资源水表计量率为100%,企业内主要单元水表计量率≥90%,重点设备或重复利用用水系统的水表计量率≥85%,水表精度不低于±2.5%。水平衡测试报告出具) |
7 |
单位产品取水量达到《浙江省工业用水定额》(2015年修正版)标准 |
8 |
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附地方水利局批复复印件或取水许可证)和自备取水企业应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附地方水利局证明),近三年用水无超计划(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城市节水办证明) |
9 |
经公示无重大安全和环境事故举报 |
10 |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节水“三同时”即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四到位”即工业企业要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管水制度到位、节水措施到位。 |
(来源:湖州市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