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成为工程师(助理工程师)?你需要了解这些要求
浙江省经信厅近日发布通知,决定开展2019年度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为7月31日,请注意时间节点!
申报评审时间安排
2019年度省经信厅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安排在8-9月份,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7月31日。请各单位在截止时间之前报送有关材料。
申报评审条件
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要求仍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可登陆以下网址(http://jxjy.jxt.zj.gov.cn/iext/zgProject/index.jsp)查询。
申报评审程序和材料要求
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实行个人申报、组织审核、单位集中报送的办法。申报对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时间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
申报对象如实准备申报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材料,各单位认真审核资料,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复印件还需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以下简称《综合表》)等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各单位集中报送省经信厅,无需网上申报。申报材料要求详见原文附件,表格式样可登陆以下网址(http://jxjy.jxt.zj.gov.cn/iext/zgProject/index.jsp)下载。
其他事项
(一)事业单位实行评聘结合。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各事业单位应根据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内的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公布年度拟聘岗位数及岗位任职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评价标准和具体岗位任职条件,向单位申报竞聘,并作出竞聘履职承诺。单位要结合申报人员任现职来的年度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竞聘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履职承诺,经集体研究,由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申报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二)继续教育要求。根据浙经信人事〔2018〕99号文件精神,自2018年起,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申报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没有完成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人员,不得申报。申报人员可登陆“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 (http://jxjy.jxt.zj.gov.cn/iext/zgProject/index.jsp)进行学时登记。
(三)学历认证要求。对2001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核对《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报对象注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经所在单位审核验证,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员提交的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在职在岗证明。企业申报对象须提供近3年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可网上打印)。
(五)评审费用由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按有关规定标准缴纳。
联系电话:厉佳 0571-85156303、张勤 0571-88228291。
材料报送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50号信息技术大厦1207室
(来源:浙江省经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