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发声!企业境外投资指南意见征求中
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企业境外投资方向
促进企业合理有序开展境外投资活动,
2019年度浙江省企业境外投资指南意见开始征求啦!
相关内容如下
一、鼓励开展的境外投资领域
支持省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稳妥开展境外投资活动,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做优做强我省产业链。
(一)重点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1.发挥我省建筑业优势,以总承包、EPC和BOT项目等形式,参与电力、市政工程、环保、通讯等各类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
2.发挥我省贸易和远洋渔业优势,参与海外重要商港、渔港建设;
3.利用好我省港口建设运营能力,积极开展海外港口及相关临港产业园区经营合作。
(二)稳步开展国际产能合作
1.以成套设备出口、投资、收购、承包工程等方式,建设炼铁、炼钢、钢材等钢铁生产基地;
2.利用我省建材业优势产能,推进建材业生产加工基地建设;
3.高附加值石化产品“走出去”;
4.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
5.轻工纺织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
6.航空标准件及民用飞机生产基地建设;
7.高端船舶研发和船舶制造基地建设;
8.节能、环保、智能化高端装备研发或制造基地建设,收购或兼并工程机械企业;
9.核电基地建设。
(三)加强高新技术领域合作
(四)推进服务业合作
(五)扩大农业对外合作
(六)稳妥参与能源资源勘探和开发
(七)境外投资平台合作
(更多内容见阅读原文)
注意:
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境外投资项目,须经国家境外投资管理部门核准。
(一)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
(二)发生战争、内乱的国家和地区
(三)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等,需要限制企业对其投资的国家和地区
(四)其他敏感国家和地区
以上国家和地区具体名单请咨询境外投资管理部门。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3月1日。
联系人:马跃飞,联系电话:0571-87055074;陆敏凤,联系电话:0571-87056222。如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lumf.fgw@zj.gov.cn)提交。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来源: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