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台(套)通知来了,你还在等什么?
近日,省经信委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的通知
各位兄弟朋友们
小编得知首台(套)通知了
正火速向您奔来
(炒鸡激动的内)
经信委将对认定为2019年度首台(套)产品将给予奖励,其中国内首台(套)产品每台套奖励100万元,省内首台(套)产品每台套奖励50万。
骚等….
惊喜来的太突然
小编缓缓就马上为你一一梳理
一、首台(套)产品申报领域及要求
(一)申报重点领域及产品
申报产品分为国内首台(套)、省内首台(套) 两类。
(二)申报要求
1、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生产机构设在浙江省境内的企业,其技术或生产的产品若符合上述重点领域,均可申请认定。
2、申请认定的首台(套)产品应符合申报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应符合《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办法》的有关要求,所报首台(套)产品应是2016年以来研制完成并已投入产业化应用,同一产品不得同时申报国内首台(套)产品和省内首台(套)产品。
3、首台(套)产品通过“技术创新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jscx.zjjxw.gov.cn/technique/login.htm)申报。申报项目材料主要包括: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申请表、申请报告书、申请材料承诺书、主要研发人员、2017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等,具体详见网络申请表单。
二、申报程序
(一)各地主管部门申报。申请单位可向所在地的市、县(市、区)(区指萧山、余杭、富阳、临安、柯桥、上虞,下同)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并通过“技术创新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报材料,由各市、县(市、区)经信、财政部门审核后通过“技术创新网上办事大厅”推荐报送省经信委。
(二)联合行文推荐上报。各地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查后,将符合要求的项目汇总,联合行文一式两份分别报送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因采用网上申报形式,网上提交的材料不再报送纸质材料。
(三)实行限额推荐。综合考虑各地装备制造业企业数量、规模、结构及特色情况,各地推荐申报首台套产品实行差异化限额分配。为体现扶优原则,对国务院通报表彰的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成效明显地区、国家新型工业化装备制造产业示范基地、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特色基地申报名额适当增加,其中对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特色基地增加的名额要求用于与特色基地主业相关产品的申报。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20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申报功能。
三、支持政策
根据《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办法》(浙经信技术〔2010〕520号)要求,对认定为2019年度首台(套)产品将给予奖励,其中国内首台(套)产品每台套奖励100万元,省内首台(套)产品每台套奖励50万,奖励资金将从2019年度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中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