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创新券!请收下这波美到惊艳的安利
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正式上线!
面向经济主战场
准备好开启你的奇幻科技之旅吧!
此时此刻
小编已深深的感受到了亲们
燃到爆炸的心情….
淡定,小编精心准备了“重点”
快快搬起小板凳来围观啦..
市科技局
一、企业券
企业券主要支持在我市注册的企业及入驻市级众创空间的创客(或创客团队)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企业券由区、县(市)科技局向企业和创客(或创客团队)发放并兑现,市科委不单独发放和兑现企业券。企业和创客(创客团队)应根据自身发展实际、酌请自主申领企业券。原则上每家企业每年度最高申领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每个创客(或创客团队)每年度最高申领额度一般不超过10万元。1.鼓励企业和创客(或创客团队)到全省各级各类创新载体寻求技术服务。2.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其他创新载体向社会开放共享科技资源,利用创新券提供科技服务。将公共财政形成的原值50万元以上重大科研仪器设施都纳入对外开放共享范围。3.区、县(市)科技局按照本办法要求发放、使用和兑现的企业券,市财政对各区、县(市)年度需兑现总额给予不超过40%比例的补助,补助资金可以作为各区、县(市)科技局科技创新券兑现资金的补充。二、平台券平台券主要支持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建设和开展科技服务。平台是通过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向社会提供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各类公共科技服务的载体,是技术创新活动的重要基础设施和条件保障。平台主要依托在杭具备丰富优质的科技基础条件、较强的科研开发与服务优势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重点企业、科技中介机构等组建。1.市科委根据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建设重点和经费预算,提出平台年度计划和建设要求,采用主动设计等方式组织平台建设,经实地考察、专家论证、行政决策等程序确定立项平台。 2.重点建设公共科技基础平台、专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3.专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明确的专业服务方向,拥有一批具有创新需求的服务对象,具备集聚创新资源、组织科技攻关、提供技术服务、实施成果转化、开展人才培养等基本功能。二是具有一定规模的科技创新基础资源和技术装备,能为本领域中小企业、科研人员提供必要的仪器设备和场地,平台建成后仪器设备总价值一般不少于500万元。三是拥有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发展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少于3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平台负责人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四是能够提供平台建设顺利实施的自筹资金、技术支撑和后勤保障,具有开放共享的管理体制和实现良性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4.平台建设期一般为3年,实行分步实施、分期建设,边建设、边运行、边服务。5. 平台建设和运行经费采用政府引导支持和平台建设单位自筹相结合解决。6.对建设期内的平台(新建平台),采用平台券给予分年度补助。专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以平台建设单位自筹为主,平台券补助总额度为平台建设期内用于设备的平台自筹总投入的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平台的科技创新条件建设。平台建设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平台不予平台券补助。7.对建设期满并通过验收的平台(已建平台),根据其向社会开展科技服务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平台券补贴。公共科技基础平台的运行经费采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给予平台券补贴,单个平台每年度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三、申领使用与兑现创新券申请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新建平台的平台券申请,须通过“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申报。企业和创客(或创客团队)申请企业券兑现时,企业和创客(或创客团队)须已经完成该次科技服务,及时将技术合同(含合同登记编号)、服务结果凭证(如检测检测报告、查新报告)和企业付款凭据上传至云服务平台,同时向所在区、县(市)科技局提交技术合同(含合同登记编号)、服务结果凭证(如检测检测报告、查新报告)、企业付款凭据。其中总价在1000元以下的科技服务可凭服务结果凭证(如检验检测报告、查新报告)、企业付款凭据提出申请。为了更好的推进一次办结事项,企业和创客(或创客团队)在市级创新载体使用企业券,可委托市级创新载体办理企业券的申领使用与兑现工作。本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由市科委、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来源:市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