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7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一、评价范围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2016年度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2016年度、2017年度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评价工作机构
科技厅委托各县(市、区)及有关国家级开发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宁波除外)组成浙江省2017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机构
三、评价工作程序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网络化管理,评价工作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上的“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以下简称“评价工作系统”,网址:www.innofund.gov.cn)中进行。
(一)企业注册登记。流程:企业申请注册、注册信息核对、企业信息激活
(二)企业自主评价。流程:信息填报、企业自评
(三)形式审查。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
(四)名单公示。2017年12月13日前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在服务平台上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入库公告。公示无异议的,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四、网络操作有关事项如下两种: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企业端)包括功能模块简介、运行环境、使用说明、评价信息管理、审批进度查询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机构端)包括功能模块简介、运行环境、使评价工作机构使用说明(首页、注册信息核对、形式审核、入库登记、信息查询、工作指引)
(来源: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