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大举措,浙江即将落实创新政策
十一大举措,浙江即将落实创新政策
企业成本过大
无论是人力成本、研发成本、要素成本
对企业经营发展来说
都是个不小的考验
不过现在“店小二”的服务来了
日前,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征求《进一步落实创新政策 强化政府服务 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意见的通知,相关内容如下:
一、切实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积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后,可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各地、各部门应确保企业充分享受税收政策。
二、加大企业研发奖补力度。省财政根据规模以上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排名前500的企业作为分配因素,对市县进行奖励。增加推行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对符合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支出,经审核后,市、县(市、区)可以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发挥省市县联动作用,引导企业研发投入,提升企业研发能力,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研发机构、发明专利全覆盖。
三、优先支持实施科研项目。对传统产业企业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3%、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5%的,以及创新能力较强的国家和省创新型示范试点企业,在申报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平台、人才项目等)时给予优先支持。
四、持续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大力推进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建立科技型企业数据库和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加强对入库企业的个性化辅导和服务。
五、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完善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和统计体系,横向科研经费按合同由高校院所自主管理、规范使用。
六、推动首台(套)示范应用。通过政府采购在优势和特色领域协同推进首台套示范应用,促进企业创新研发的积极性,鼓励新技术、新产品的创造与市场化应用。
七、不断强化科技金融支持。突出重点支持研发强度超过5%的创新型企业。鼓励市县引导基金、产业基金加大对研发强度高的企业的投资力度。
八、优化完善办税申报流程。各级税务部门应严格落实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九、建立专人专岗服务机制。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市、县税务部门应落实专人,为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等实时答疑解惑、消除顾虑。
十、加强统计监测分析服务。通过政策宣讲、业务培训和上门服务,全天候、立体式地帮助企业及时掌握统计监测方法的变化,掌握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统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等工作中有关研发经费等指标口径的联系和差异。
十一、强化考核评价督促落实。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将R&D经费投入强度作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的重要指标。
(来源:省科技厅).
{ HYPERLINK "http://www.zjkjt.gov.cn/news/node01/detail0101/2018/0101_84953.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