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杭州市加快建设“新工厂”的意见》正征求意见
为加强数字经济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双引擎”建设,杭州市经信局发布了关于征求《杭州市加快建设“新工厂”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1日-29日。在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建议,请与市经信局产业数字化处联系,联系人:徐恺,联系电话:85257096。
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5年,重点领域智能化水平大幅提高,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数字经济和制造业互促共进的动力活力不断增强,组织型制造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形成“百千万”新工厂梯队,杭州两化融合发展水平保持全国领先,制造业发展质量和效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制造强省”建设中发挥头雁作用。
——率先构建一个新体系。在全国率先打造以市场快速响应、资源全网利用、要素动态配置、业务高效协同、能力开放共享为特征的组织型制造新体系,不断提升网络化集成制造能力和产业生态自我进化能力,促进制造业规模和质量同步跃升,制造业增加值占GDP四分之一左右,规模以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40万元/人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亩均增加值达到230万元/亩。
——加快形成“百千万”新工厂。“百”,培育100家左右“超级工厂”“链主工厂”“智能工厂”,成为杭州“新工厂”建设的标志性成果;“千”,培育1000个左右“数字化车间”,带动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万”,打造十万家以上“云端工厂”。
二、主要任务
(一)积极推广六大“新场景”
持续深化“互联网+”“5G+”“人工智能+”,加快推进制造业与数字经济、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围绕制造业全生命周期推动数字化场景创新及应用推广。
1.数字化设计。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重点,围绕外观造型、功能创新、结构优化、节能节材、新材料应用等重点环节,推广应用数字化设计工具,构建标准零部件库、材料库、模具库、知识库等,规范信息交互、用户体验、运行维护等设计标准,拓展个性化设计、交互设计、网络设计、系统仿真等模式和应用。
2.智能化生产。推动生产过程“感知—分析—决策—执行”闭环,实现生产设备、产线、车间及工厂智能化运作,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降低生产成本和能源资源消耗。优化生产组织要素管理,构建新型智能化生产组织架构。
3.网络化协同。支持企业建设面向供应链的网络化协同系统,促进企业间数据互联和业务互联,推动供应链企业和合作伙伴共享客户、订单、设计、生产、经营等各类信息,实现网络化协同设计、协同生产、协同服务,促进资源共享、业务优化和产能高效配置。
4.共享化制造。支持大型企业立足行业共性需求,搭建资源和能力共享平台,建立健全“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的共享制造模式,强化分散、闲置的生产资源整合集聚、弹性匹配、动态共享。推动企业建设共享工厂,集中配置通用性强、购置成本高的生产设备,面向行业发展分包协同生产、融资租赁等模式。
5.个性化定制。发展客户需求分析、敏捷产品开发设计、柔性智能生产、精准交付服务等系统,增强用户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的参与度,实现供需精准对接、高效匹配。支持结合不同行业特点和现状建设大批量个性化定制平台和小批量个性化制造系统。
6.服务化延伸。开展设备健康管理、产品远程运维、设备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工业设计、总集成总承包等新型业务,推动企业从原有制造业务向价值链两端高附加值环节延伸,实现从单纯产品制造向“产品+服务”模式发展。
(二)大力培育五类“新工厂”
把握未来产业和业务模式发展趋势,支持企业推进组织形态变革。着眼发展组织型制造新模式,协调推进“超级工厂”和“云端工厂”建设;着眼智能制造发展方向,加快建设“链主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1.建设平台型“超级工厂”。支持平台型企业和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以打造巨量订单的承接能力为目标,高水平建设实体工厂,组织全球优质制造资源,构建大规模、分布式、多品种制造能力的“超级工厂”。支持“超级工厂”搭建资源和能力共享平台,建设集设计、制造、品控、物流和金融服务为一体的“超级工厂”生态圈。力争到2025年,全市建设3~5家平台型“超级工厂”。
2.培育冠军型“链主工厂”。重点面向数字安防、集成电路、网络通信、智能计算、生物医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智能家居、现代纺织等标志性产业链,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和产业控制力的“雄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链主工厂”。支持“链主工厂”建设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提供基于技术和产业优势的专业化服务,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力争到2025年,全市培育20家左右冠军型“链主工厂”。
3.打造标杆型“智能工厂”。围绕数字化设计、智能化生产、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场景创新,深化应用5G、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等先进适用技术,打造一批技术水平领先、应用效果显著的标杆型“智能工厂”。力争到2025年,全市打造80家左右标杆型“智能工厂”。
4.发展效率型“数字化车间”。深入推进数字化技术在企业生产制造环节的综合应用,实现数控设备与工艺设计、生产组织、仓储物流等系统的数据集成,强化生产制造过程的可视化管理,发展一批具有较高生产效率和柔性制造能力的“数字化车间”。支持中小企业剥离设计、销售、服务等环节,配置通用性强的生产设备,打造柔性适应多种加工模式的“共享车间”。力争到2025年,全市发展1000家左右“数字化车间”,其中示范性“数字化车间”200家左右。
5.引育轻量化“云端工厂”。以创造巨量订单流量为目标,引导电商平台店铺、楼宇设计企业、专业实验室、网红营销组织、创新孵化器等市场单元,通过购买“超级工厂”“链主工厂”“智能工厂”等先进制造能力的形式,转化为新制造主体。力争到2025年,全市登记备案的“云端工厂”超10万家。
(三)着力打造三类“新空间”
着力打造、培育发展与各类“新工厂”相适应的新型制造业空间,各区、县(市)形成差异化定位和布局,推进杭州制造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1.打造高能级“未来工场”。重点面向城区,创新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支持平台企业、电商企业、创新创业企业、网红组织等集聚发展,培育一批主体活跃、空间集约、业态创新的“未来工场”,成为“云端工厂”的集聚地,打造都市型工业新空间。力争到2025年,全市打造形成10个“未来工场”,实现所有城区“未来工场”全覆盖。
2.打造高质量“未来园区”。重点面向省级及以上园区,培育一批“未来园区”,每个园区布局不少于1家“链主工厂”、5家“智能工厂”,提升园区产业创新水平、数字化水平和产城融合水平。力争到2025年,全市打造形成10个“未来园区”。
3.打造专业化“数字化小微园”。重点面向小微企业园、特色小镇,培育一批“数字化小微园”,深入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园区数字化改造和规范化管理,建设运营一批“数字化车间”,支持中小微企业“拎包入驻”。力争到2025年,全市打造形成50个“数字化小微园”。
三、重点工程
(一)实施超级工厂建设工程
以区、县(市)为主体,积极对接平台型企业和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鼓励电商平台转化为新制造主体,在杭州建设“超级工厂”,对形成一定规模生产的,按照“鲲鹏计划”给予奖励。支持“超级工厂”做大做强,深化战略投资、品牌培育、网上销售、物流配送等领域的合作创新,对“超级工厂”的建设及运营给予金融支持。支持国有资本参股“超级工厂”,强化“超级工厂”的杭州属性。
(二)实施全球订单引流工程
探索建立杭州市优质制造资源征集发布制度和“云端工厂”备案制度。构建订单引流机制,对登记备案的“云端工厂”按年度发放“引流券”,用于向经认定的杭州优质制造资源购买加工制造服务。鼓励工业设计、专业实验室等在杭州开展创新产品的样品试制、定型生产。
(三)实施企业数字化提升工程
支持制造业企业围绕六大“新场景”,实施数字化改造。鼓励平台型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赋能中小企业,实施“1+N”数字化协同改造。按年度开展企业数字化水平分级认定,每年认定不超过5家“链主工厂”、不超过20家“智能工厂”、不超过50家“数字化车间”,对经认定的“链主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200万元、8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实施“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链主工厂”升级,财政资金按进档差额奖励。
(四)实施数字服务提升工程
建立数字工程服务商资源池,创新数字工程服务模式。推进工业技术软件化,支持数字工程服务商、制造业优势企业开发一批面向产业链、供应链服务的工业APP,提升数字化解决方案供给能力。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发展和应用推广。面向全市数字工程服务机构(企业),征集并发布一批成熟的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每年认定不超过10家数字化工程服务商。对经认定的数字化工程服务商,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五)实施制造空间焕新工程
开展制造业“新空间”示范认定,每年认定不超过3家“未来工场”、不超过3家“未来园区”、不超过15家“数字化小微园”。对经认定的园区给予区、县(市)用地计划指标奖励,规划空间范围内新增财政收入地方留存部分按照前三年全额返还、后两年返还一半,并优先推荐省制造业高质量示范园区和省级数字化示范小微企业园。支持各地将“腾笼换鸟”“三改一拆”、土地综合整治等盘活的企业用地,优先用于经认定的园区建设。
(来源:杭州市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