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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已公示,速来围观

日前,工信部发布了关于《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年版)》的公示。2017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保监部门开展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以下简称“首批次”)试点工作。为做好2018年首批次试点工作,工信部组织修订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现予以公示。

内容包括

先进基础材料:先进钢铁材料

先进有色金属材料(铝材、镁材、钛材、铜材)

先进化工材料(特种橡胶及其他高分子材料、工程塑料、膜材料、电子化工新材料、其他先进化工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特种玻璃及高纯石英制品、绿色建材、先进陶瓷粉体及制品、人工晶体、矿物功能材料)、其他材料(稀有金属、高性能靶材)

二、关键战略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稀土功能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和新型显示材料、新型能源材料)

三、前沿新材料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8年10月12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邮编:100804

电话(传真):010-66012138

电子邮箱:xcl@miit.gov.cn

(来源: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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