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区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请已开放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发布了关于申报2021年度市区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的通知,网上系统申报截止2022年11月11日(周五)24:00。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研发费用正常归集并向统计局提供统计报表的市区农业、工业、服务业和建筑业企业。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有健全的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和财务核算制度;
2.研发费用以税务部门在截至2022年9月30日前允许企业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数据为准;研发费用需在扣除单个研发项目政府补助、委托外部机构研发费用后,所有项目的研发费用合计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3.企业上报前须经具备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核减口径见附件5,请审计机构统一执行。
4.申报企业应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s://zwfw.zj.gov.cn/),搜索“科技创新”,点击“立即办理”–“加计扣除”填报研发费用信息(需使用政务网法人账号登录)。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登录市金阳光惠农惠企平台(http://czbz.czj.jinhua.gov.cn),点击右上角登录—法人登录(首次使用请先注册)—我要申报,按系统提示完成。
(二)时间要求:
2022年9月30日(周五)8:00市金阳光惠农惠企平台系统开放申报,2022年11月11日(周五)24:00申报截止。请区科技局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汇总工作,于11月25日(周五)下午下班前将《2021年度市区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4)提交至金华市科技局规划处。企业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申报材料
《2021年度金华市科技专项资金补助申报表》(见“阅读原文”附件1),佐证材料包括:
(1)税务部门认定的2021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附件2);
(2)在研项目列表,并提供研发各个项目中政府补助和委托外部机构研发费用明细(附件3)。
(3)专项审计报告(指申报2021年度市区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的专项审计,核减口径统一执行附表5要求)。
(4)关于申请金华市科技专项资金奖励(补助)的承诺书(附件6)。
五、其他事项
请各区科技局积极发动所辖企业按时申报,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申报指导工作,并在企业申报截止后按照《〈关于推动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金市科〔2021〕47号)要求进行核查,对经核查发现有误的企业,督促企业重新提交审计报告,重新审核后汇总上报市科技局。
六、联系方式
1.政策解读及平台申报联系人:
金华市科技局:管 明 82270003 方玉婷 82275791
婺城区科技局:章 程 82225018 翁利平 82344919
金东区科技局:金骋超 82192206 杨馨雅 82192206
金华开发区科技局:方绍东 82374569 陈吉超 89150025
2.技术支持:
浙江正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陈上校 18657996038
(来源:金华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