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组织开展2017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昨日,工信部发布通知,将开展2017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推荐项目报送工信部截止到2017年7月12日。有关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围绕“双创”平台+要素汇聚、+能力开放、+模式创新、+区域合作等4个领域,共9个方向,包括:1.企业级“双创”资源汇聚平台、2.产业链级“双创”资源汇聚平台、3.基于互联网的研发设计能力开放平台、4.基于互联网的制造能力开放平台、5.基于互联网的孵化能力开放平台、6.“双创”平台+研发设计模式创新、7.“双创”平台+组织管理模式变革、8.“双创”平台+生产制造模式变革、9.“双创”平台+区域合作等。
遴选若干产业应用基础好、发展前景广阔、带动作用强的试点示范项目,支持制造业“双创”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广,培育一批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新模式新业态,提升制造业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普及率。
二、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包括为制造业提供“双创”平台服务的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企业和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三、申报要求
(一)2017年试点示范项目遴选包括4个领域9个方向,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的申报方向不超过3个。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二)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项目推荐,请于2017年7月12日前将推荐项目的有关材料以EMS邮寄或机要交换形式统一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各地推荐项目的数量不超过10个。优先推荐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主体申报的项目。
(三)报送材料包括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意见函、推荐项目汇总表和《2017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等,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并加盖公章。申报1个方向的须提交一式两份纸质版项目申报书,2个方向的一式四份,3个方向的一式六份;电子版材料采用随附光盘(1张)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命名格式为“地方-排序-项目名-申报主体名称”。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岩 010-68200582 李超 010-68208251
邮 箱:xinruansi@miit. gov.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100846)
申报材料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来源:工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