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浙江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奖和突出贡献奖的通知
浙新材协发[2016]9号
各位会员:
为发扬我省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精神,推动我省新材料产业快速健康发展,表彰在产业发展中做出贡献的会员企业和个人,根据浙江省新材料产业协会《浙江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奖和突出贡献奖管理办法(试行)》,我会拟开展2016年度浙江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奖和突出贡献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 我会会员企业在实施新材料相关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完成重大技术创新,取得标志性创新成果并实现产业化,形成的新产品、新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产业发展支持方向,连续生产运行或应用1年以上,已形成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可申报技术创新奖。
(二)我会会员企业中从事新材料技术研发、成果应用等相关工作十年及以上,工作成果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可申报突出贡献奖:
1、作为主要发明人,拥有国家发明专利3项及以上;
2、作为技术创新、成果转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有国际先进及以上水平的技术成果1项及以上;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或作为前三位完成人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1项及以上。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及个人根据申报奖项填写统一格式的《浙江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奖申报表》或《浙江新材料产业突出贡献奖申报表》,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盖章扫描后,电子件发送至: zamainfo@163.com。纸质材料无需提供。
(三)浙江省新材料产业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获奖名单通过浙江省新材料产业协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征求异议。公示期为10天。
(四)申报截止日期:2016年12月16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206783、88206875
联系人:冯 洁 程 笛
材料报送邮箱:zamainfo@163.com
附件一:《浙江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奖和突出贡献奖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二:《浙江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奖申报表》
附件三:《浙江新材料产业突出贡献奖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