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7月19日省经信委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截止7月25日,要点如下:
1、申请企业须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或在201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得分80分以上的企业,并符合《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基本标准及有关要求。申报材料应按《认定办法》进行编写。
2、2016年度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仍实行限额申报,各市限额1名(其中国家创新型城市限额3名)。请各市经信委、财政局于7月25日前联合行文报送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并将推荐企业的汇总表一份及企业申报材料(文字版一式四份,电子版光盘一份)分别加盖公章后报送省经信委。
3、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将联合组织审查并择优推荐上报。
(来源:省经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