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省第三批“三名”培育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三名”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通知,开展浙江省第三批“三名”培育试点企业申报工作。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自愿申报培育试点,通过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以下简称“四大创新”),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总部型企业、品牌型企业、协同制造型龙头企业、绿色与安全制造型企业、高新技术型上市企业(以下简称“五型企业”)。
申报条件:省第三批“三名”培育试点企业以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七大产业为重点,以工业强县(市、区)为基础,好中选优。
申报流程: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县(市、区)“三名”工程建设协调机构同意后,报送设区市“三名”办,省属企业报送省国资委。各设区市“三名”办、省国资委按照《浙江省第三批“三名”培育试点企业遴选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初审,于4月25日前将推荐的培育试点企业名单排序和相关材料行文报送省“三名”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需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同时提供电子版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来源:省经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