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成为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绝好机会,千万别错过
据悉,杭州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 2019 年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申报工作,企业申报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起至2019年9月20日,请注意时间节点!
遴选类型和申报条件
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分为领军型创新团队、领军型创业团队和领军型青年创新创业团队三类。申报条件为:
(一)领军型创新团队申报条件
1.领军型创新团队由本市近3年从国内外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组成,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负责人应达到杭州市C类(含)以上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或相当层次,核心成员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2.领军型创新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与依托单位签订连续服务5年以上工作协议,每年6个月以上实际在岗工作。鼓励创新团队成建制引进人才团队。
3.领军型创新团队负责人引进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或相当的职务,或是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中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领导职务。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在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稳定的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转化业绩。
4.团队研发项目处于该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前沿,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与研发项目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带领和推动本市相关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和突破。科技成果产业化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5.团队依托单位经营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高于4.5%,配套支持措施完善,为团队从事项目配足科研资金,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各类要素。
6.高校、科研院所引进领军型创新团队的,应当为其提供实验室建设和基本运行经费、科研场所和仪器设备等条件保障,在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团队建设、研究生培养等方面对团队给予重点支持,并承诺建设期内投入配套经费不低于市级财政资助经费。
(二)领军型创业团队申报条件
1.创业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负责人应达到杭州市C类(含)以上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或相当层次,核心成员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2.团队创办企业已在杭州市工商注册登记和办理社会保险,成立时间1年以上、5年以下。企业实际到位资本中,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总货币出资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企业现资本公积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
3.团队负责人引进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的职务,或是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中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领导职务。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在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稳定的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研究成果或转化业绩。
4.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企业运行正常、成长性好,具有从事产业化项目所需资金,具备持续创新创业能力。
5.团队成员应潜心创业,将主要精力放在创办企业上。
(三)领军型青年创新创业团队申报条件
领军型青年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一般应达到杭州市D类(含)以上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或相当层次,且团队负责人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领军型青年创新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与依托单位签订连续服务3年以上工作协议;领军型青年创业团队,企业实际到位资本中,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总货币出资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或企业现资本公积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除此之外,其他申报条件与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相同。
对特别优秀的急需紧缺团队,在申报条件上可适当放宽,申报时需说明理由。
申报程序
领军型(青年)创新团队和创业团队均依托杭州市注册的企业进行申报。领军型(青年)创新团队由引进企业进行申报,领军型(青年)创业团队由团队创办企业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网上申报。本次申报工作统一通过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 d.zjsti.gov.cn/ccphangzhou/)进行网络填报,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请点击“法人登录”,系统会自动跳转到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完善信息后,需经区、县(市)和钱塘新区科技部门审核通过;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请申请人点击“个人登录”,系统会自动跳转到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如已有账号(没有账号请先完成注册),直接输入,登录即可,系统会自动跳转至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完善个人信息,务必准确填写单位,提交保存后及时联系本单位审核,之后就可以开始项目申报工作。
2.在线审核。企业所在区、县(市)及钱塘新区等人才平台科技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会同所在地组织部门审核后提出推荐意见,在线提交市科技局。市属企业引进培育的团队,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直接报市科技局。
3.材料递交。通过审核的申报团队在线打印申报书。申报书一式5份及附件资料一式5份,经单位签章和所在地科技部门签章后报送市科技局项目受理办 。
申报受理
1.申报受理时间:各企业申报自2019年8月19日起至2019年9月20日。
2.申报受理部门: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科技项目管理办公室(杭州市惠兴路2号,杭州科技大厦 603室)。
其他事项
1. 申报企业不得同时申报领军型(青年)创新团队和领军型(青年)创业团队。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实际控制人相同的企业视为同一家依托企业,同一法人创办的企业视为同一申报主体。申报团队入选后,未完成结题验收前,不可再申报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其他类别项目。团队申报人及其用人单位应认真阅读申报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填写申报类别,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经评审入选后,不得随意减少或更换团队成员,不得任意调整研究内容和项目目标。
2.已获资助的省、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不得再次申报。
3.申报事宜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胡姗姗 87917821
项目受理:沈吉英 楼菁华 87025452
(来源:杭州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