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的小伙伴们快来申领省工业与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
湖州市经信局开始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工业与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申报项目资料需在8月15日前上报。
一、奖励原则
(一)定向扶持。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推进湖州“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和绿色智造城市建设,奖励绿色制造和智能制造项目,奖励列入国家、省试点示范、标杆名单的产品、企业、工厂和园区,奖励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项目、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项目、数字化车间和无人工厂项目、绿色制造国家试点项目等省工业与信息化重点领域项目。
(二)不可叠加。按本办法得到定向奖励的产品、企业、工厂、园区和项目,符合本年度其他工业政策奖励规定的,不可叠加享受。
(三)委托审计。除了评定类和工业机器人购置奖励项目外,其他需要提供专项审计报告的项目,按《湖州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部分项目委托第三方专项审计办法(试行)》(湖经信发〔2019〕14号)有关精神,由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共同委托第三方开展专项审计。
(四)统筹使用。省切块下达的工业与信息化重点领域以及机器人购置专项资金,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可根据项目审计投入情况在本次“奖励范围”各类别项目之间进行调剂,统筹使用。
二、奖励范围
(一)评定类
列入国家、省试点示范、标杆名单的产品、企业、工厂和园区的奖励按《湖州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湖2025发〔2017〕1号)的相关规定实施。
(二)申报类
1.申报投资发展类项目。必须是列入《2019年浙江省“四个百项”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计划》(浙经信投资〔2019〕60号)中的智能化“机器换人”百项示范项目、新兴产业百项示范项目、产品升级和工业强基百项示范项目、绿色制造百项示范项目(含2018年结转项目,已申报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除外),项目已竣工投产(技术改造项目500万元以上,新建项目2000万元以上)。
2.申报工业机器人购置奖励项目。企业生产过程的智能化改造项目(已申报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除外);企业购置工业机器人时间必须在2018年1月1日之后(以发票为准)。工业机器人的定义范围指:按GB/T12643-2013标准定义执行,即:自动控制的、可重复编程、多用途的操作机,可对三个或三个以上轴进行编程;可以是固定式或移动式;在工业自动化中使用;五个以上轴进行编程优先考虑。
3.云计算及大数据项目。列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落实2019年度工业与信息化重点领域提升发展绩效目标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19〕79号)中湖州市本级云计算及大数据产业培育项目(迅网湖州云计算中心、九州云Animbus OpenStack 云平台、海瑞博云云计算平台、赢莱云计算中心、华为湖州云计算数据中心)。其他符合云计算及大数据产业培育及应用导向的新建项目,主体需完工。列入审计的投入必须在2017年1月1日之后(以发票为准)。
4.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及应用项目。列入省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领域建设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及应用专项项目;符合我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发展要求,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企业级、行业级、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工业互联网平台软件部分和软硬集成部分投资总额应达到500万元(含)以上,且有明确的属性(行业级、区域级、企业级);行业级、区域级平台接入设备1000台(套)以上,服务工业企业100家以上;省级企业级平台接入设备数量500台(套)以上,服务工业企业数量50家以上。列入审计的投入必须在2018年1月1日之后(以发票为准)。
5.数字化车间和无人工厂项目。列入省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领域建设提升数字化车间无人工厂专项项目;符合我市数字化车间和无人工厂发展要求,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物流装备行业数字化车间和无人工厂项目。数字化车间和无人工厂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5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为2018-2021年;有明确的建设实施方案、推进时间表,建成投用后工业设备联网率达到60%以上,生产效率提升30%、运行成本降低30%以上。列入审计的投入必须在2017年1月1日之后(以发票为准)。
申报类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阅读原文。
三、其他要求
1.申报项目经各区经信局和区财政局初审后,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区经信局汇总后行文上报并附申报项目资料(一式二份)于8月15日前上报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予受理。
2.如发现企业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视情节轻重取消企业申报资格或停止拨款。
四、联系方式
申报项目资料分别由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处室进行审核,区上报的行文报市经信局2025办备案。
市经信局产业投资处 电话:2880601
市经信局数字经济处 电话:2398661
市经信局产业数字化处 电话:2399528
市经信局2025办 电话:2880627
市财政局企业处 电话:2150055
(来源:湖州市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