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工业领域“绿色企业(项目)”系列贷试点怎么推?快来了解
湖州市经信局于近日印发《湖州市工业领域“绿色企业(项目)”系列贷试点 实施方案》,快和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这份政策文件吧!
工作目标
通过设立“绿色项目提速贷”、“亩均贡献提效贷”、“绿色工厂提升贷”等“绿色企业(项目)”系列信贷产品,三年内农行安排信贷资金700亿元、全力助推1000个以上工业企业(项目)加速发展,成为工业领域高质量发展的领跑者,推动绿色项目建设提速,促进项目早落地、早竣工、快达产;推动企业亩均贡献提效,促进企业集约发展、创新发展、高效发展;推动企业加大绿色化、清洁化、低碳化、循环化改造力度,绿色工厂创建不断提档升级。
支持对象
支持2年内投产的亿元以上项目,重点支持1年内投产的亿元以上项目;支持“亩均论英雄”综合分类评价B类以上企业,重点支持A类企业;支持绿色工厂三星级以上企业,重点支持四星级、五星级绿色工厂企业。
创新产品
1.绿色项目提速贷。对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按照项目启动期、项目建设期、项目投产期匹配重点产品组合给于分类支持,通过资源差异化配置确保项目早启动、早建设、早投产。
2.亩均贡献提效贷。对企业提升亩均效益的重要环节的资金需求给予信贷支持,按亩均效益的先进性程度给予差异化的资源配置,鼓励企业争做亩均效益“领跑者”。
3.绿色工厂提升贷。对绿色工厂三星级以上企业在星级提升中产生的融资需求按照绿色星级给予差异化的信贷配置。鼓励企业争做绿色工厂高等级标杆企业。
支持方式
1.明显降低融资利率
一是绿色项目提速贷。开工后1年内投产的亿元以上项目,最低给予基准利率下浮10%的利率优惠;对于开工后18个月内投产的亿元以上项目,最低给予基准利率下浮8%的利率优惠;对于开工后2年内投产的亿元以上项目,最低给予基准利率下浮5%的利率优惠。
二是亩均贡献提效贷。以亩均税收为标准,对亩均税收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企业,最低给予基准利率下浮10%的利率优惠;对亩均税收超过全市平均水平但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企业,最低给予基准利率下浮5%的利率优惠。
三是绿色工厂提升贷。以绿色工厂星级为标准,对五星级绿色工厂,最低给予基准利率下浮10%的利率优惠;对四星级绿色工厂,最低给予基准利率下浮5%的利率优惠;对三星级绿色工厂,最低给予基准利率的利率优惠。
对特别重大的企业和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使用产品组合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利率。
2.大幅提高贷款额度
一是提高信用贷款额度。在符合国家监管政策的前提下,对于重点支持的亩均效益高企业,按照亩均实际贡献,配比信用贷款额度。其中:对于亩均税收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企业,信用贷款额度按照亩均超市平均以上部分,乘以企业土地面积后,100%折算成信用贷款额度;对于亩均税收超过全市平均水平但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企业,信用贷款额度按照亩均超市平均以上部分,乘以企业土地面积后,80%折算成信用贷款额度。对于采用抵质押担保方式合作四星级以上绿色工厂可按抵质押物价值20%—30%匹配一定信用额度。
二是提升中长期贷款占比。根据企业生产、建设、销售的周期和行业特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进一步提升中长期贷款的占比。在做好传统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基础上,探索推进中期贷款内嵌年审制、中期授信内嵌预审制、循环式等三类服务模式。
三是支持绿色工厂改造提升项目额度。对经信局审核通过的有绿色工厂改造提升项目计划的三星级以上企业,全额提供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需求。
3.开辟审批快速通道
一是充分下放审批权限。为提升服务质效,对名单内客户,农行浙江分行对湖州分行在贷款审批、利率优惠等方面进行充分转授权。
二是推出限时办结制度。在接到市经信局提供的初审名单后,农行2个工作日完成对接;在相关合法性手续和授信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农行湖州分行权限内的业务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4.创新机制
农行建立长效创新机制,充分利用总行对湖州分行绿色金改产品创新基地先行先试的授权,发挥绿色金融事业部的优势,坚持市场化思维,立足可持续发展,努力构建服务试验区建设的新型商业模式。
政府保障
建立风险补偿机制,试行期内,按新增信用贷款额度的10%计提风险补偿金在农行专户管理,并按信用贷款最终损失金额的30%给予农行风险补偿,首期存入风险补偿基金1亿元;每投放1亿元贷款配比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4800万元。
名单管理
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对企业进行名单制管理,由经信和农行双方确认,分期分批推进。对存在违法行为、严重失信、环保处罚等情况的企业进行负面名单管理。
深化合作
适时由财政出资成立专项基金,探索开展联合投放模式。进一步拓展金融支持领域,湖州市政府与农行浙江分行在以上试点合作内容的基础上,在城市建设、乡村振兴、民营企业发展、数字经济等更广泛的领域开展合作探索。
工作保障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作为召集人,分管副秘书长作为副召集人,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分局、市农行等相关负责人组成,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交流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二)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建立严格的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农行独立实施风险防控;严格管控信贷资金流向,确保资金用于指定用途;建立风险预警重大风险报告制度,定期开展用信企业和项目的跟踪服务;建立后评价制度,对用信效果不好的企业和项目,及时警示,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利率优惠或取消授信。
(三)建立信息发布与共享机制。开设专题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简报等信息发布和共享平台。组织开展政银企专题对接活动,宣传政策、精准服务,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来源:湖州市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