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省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已开启,好机会别错过!
据悉,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 2020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申报单位、管理部门网上申报审核截止到2019年6月17日18:00。具体事项如下:
申报条件
(一)具备《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中第六条相关申报条件。
(二)高校和科研院所申报须是综合科技实力强,基础条件好,相关学科领域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对没有省级重点实验室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予以优先布局,不支持高校一个院系多个或重复建设。
(三)企业申报须是已建有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并具有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基础。对符合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要求的予以优先支持。对已获得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经费尚未完成验收的,不安排财政经费支持仅给予授牌。
(四)依托单位在凝聚学科优势、汇聚科技资源、开展对外开放共享和对外服务等方面能力较强,并对重点实验室建设在政策和经费投入上予以充分保障支持。申报工作实行全流程诚信管理,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加强科研诚信审核,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
为方便各位判断,小编特地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中第六条相关申报条件。
《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中第六条:
(一)应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有相对集中的科研场地,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达2000万元以上。
(二)拥有高水平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拥有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专职科技人员应不少于30人,其中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60%。
(三)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和规范有效的管理运行制度;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能发挥学术引领作用,具备承担国家、省级重大科研任务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四)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进行网络申报。请申报单位先选择“法人登录”(如无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登录后点击“部门窗口”,选择“省科技厅”—“按业务类型”—“创新载体”—“省级重点实验室认定”—“在线办理”进行申报。浙江省重点实验室统一按照“浙江省 XXX(核心研究方向)研究重点实验室”命名。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管理部门网上申报审核截止到2019年6月17日18:00,请各申报单位和管理部门在此时间前预留填报和审核时间。
联系方式
浙江省科技厅基础研究与条件建设处
联系人:金 鑫 张薏萍
联系电话:0571-87054141、8705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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