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制造业单项冠军推荐和复核通知到!
近日,省经信厅发布通知,将开展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推荐和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工作。详情如下:
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推荐条件及要求
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符合《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规定的示范企业9项申请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
单项冠军产品:除“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比重在70%以上”不做要求之外,其他条件同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申请单项冠军,须在我省上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名单中选择。
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复核要求
按照《实施方案》规定,每3年对入选单项冠军进行一次评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公布的名单中予以保留,对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从名单中予以撤销,请列入第一批单项冠军企业按要求做好填报工作。培育企业自评达到示范企业条件的,需另行提出晋级为示范企业的申请,并按新申请第四批单项冠军程序和要求进行。
有关要求
(一)申请材料类别。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填写《示范企业申请书》;申请单项冠军产品填写《产品申请书》;第一批单项冠军企业复核填写《复核申请表》;申请材料中不要求企业提供国家级行业协会出具的市场占有率证明等文件,但须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准确填报产品名称。填报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三)突出补短板。企业产品如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的,请在申请书中作出说明,该类企业优先推荐。
其他
(一)同一企业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中只能申请其中一种,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类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二)各市经信局将于2019年5月31日前,将上报文件及推荐和复核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省经信厅。
联系人: 金欣 章许旷野
电话:0571- 87052739 87058112
邮箱:zhangxky_wor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