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培育试点企业看这里,工作考核评价已通知
省经信委发布了关于开展省第二、三批“三名”培育试点企业2017年度工作考核评价的通知,其中我会副理事长单位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入选省第二、三批“三名”培育试点企业名单。
接下来小编就要敲黑板,划重点啦!
一、 考核评价依据
(一)《浙江“三名”培育试点企业培育责任书》
(二)《浙江省“三名”培育试点企业动态管理办法》
(三)《浙江省“三名”培育试点企业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二、 考核评价内容
(一) 企业培育试点任务完成情况
1.“四大创新”任务完成情况
2.“五型企业”培育情况
3.企业综合创新水平提升情况
(二) 企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
1.营业收入
2.利润总额
3.税收总额
4.商标、专利等获得情况
(三) 企业试点保障落实情况
1.“三名”培育试点组织运行机制
2.资金使用规范要求
3.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
4.数据信息报送
三、 考核评价安排
(一)4月中旬—5月中旬,省经信委将组织试点企业对照浙江“三名”培育试点企业培育责任书等相关内容,按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年度完成情况自评并填写自评表,经企业所在地“三名”办或经信部门初审、设区市“三名”办审核后报省“三名”办。
(二)5月中旬—6月中旬,由省“三名”办组织省级有关部门、第三方机构等,按30%比例进行现场抽查考核。
(三)6月下旬,省“三名”办进行综合评价,通报考评结果。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各市“三名”办将审核汇总的总结材料、自评表和证明材料(包括审计报告、证书等,涉及部分复印)于5月11日前报省“三名”办,同时报送总结材料和自评表电子版。
(二)现场检查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省“三名”办 俞能,电话(传真):0571-87055564,邮箱:
(来源:省经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