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布局如何细化?且看省2018年度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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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工信部发布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通知后,省经信委再度细致谋划,发布了关于开展浙江省2018年度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力争打好制造业的主动仗,为科技创新的新方向吹响了有力的号角。
省经信委将如何行动
推荐申报工作流程怎样呢
即将为你揭晓答案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于2018年5月4日前将申报书一式六份、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报送至浙江省技术创新中心,相关电子版发至fujf@zjjxw.gov.cn,并同时抄告所在设区市经信部门。
一、项目推荐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项目技术应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项目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需安全可控。
(三)项目须符合《2018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见附件1)要求,且具有较强的可复制可推广性。
(四)项目须已投入运营,且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成长性。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试点示范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试点示范项目一般不超过15项,
(二)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2015-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未涉及行业的项目,优先推荐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和新模式应用支持的项目。
三、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省经信委技装处0571-87052587、88229695
(来源:省经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