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波红利!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为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和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相关事项,小编一起来告诉你!
一、实施范围
在钢铁、乙烯、原油加工、合成氨、甲醇、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铜冶炼等行业开展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
二、入围条件
申请行业能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单位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先进值。
(二)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
(三)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建立了节能奖惩制度;已经开展或正在开展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建设。
(四)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
(五)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六)综合考虑申报企业2015、2016年度的能效指标。
三、组织实施
(一)企业申请和审核
相关行业企业可向所在地省级(含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包括纸质版(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光盘)。
(二)复审
经核实满足入围条件的企业为入围企业,其中,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的3-5家企业为能效“领跑者”企业。
(三)公示和发布
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四、申报时间
各政府审查后,于 2017年12月5日前将推荐企业上报上级机构
(来源:工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