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委和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科技成果交易转化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科委和市财政局,制定了《杭州市科技成果交易转化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一、资金来源及其用途
杭州市科技成果交易转化项目资金,每年在市科技计划资金中安排。
二、资助对象及其条件
资助对象是吸纳转化先进科技成果的我市企业。
资助项目是按交易途径区,符合其它条件之一的,可酌情优先立项。
三、资助标准及其方式
包括:拍卖项目及转化项目
四、立项、入库及其资助办法
拍卖项目在提交产业化证明后实行直接资助;转化项目在入库并实现产业化后提交专项审计报告,通过验收后予以资助。
(来源:市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