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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康尔微晶器皿有限公司四项科技成果鉴定的公示

关于温州市康尔微晶器皿有限公司四项科技成果鉴定的公示

根据我会章程及相关科技成果鉴定办法,经专家评审,拟通过温州市康尔微晶器皿有限公司完成的“圆形智能电磁炉用黑色微晶玻璃”(附件1)、“微波炉用高硼硅钢化玻璃”(附件2)、“烤炉用微晶玻璃盖板”(附件3)、“高透明度无色微晶玻璃”(附件4)科技成果鉴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实名向协会书面反映。

1.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逾期不再受理。

2. 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具体详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3.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浙江省新材料产业协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571-88206875

传     真:0571-88206875

附件1:“圆形智能电磁炉用黑色微晶玻璃”鉴定公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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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微波炉用高硼硅钢化玻璃”鉴定公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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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烤炉用微晶玻璃盖板”鉴定公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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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高透明度无色微晶玻璃”鉴定公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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