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会员单位产品认定为省首批次新材料
浙江省经信厅发布了2022年度浙江省首批次新材料认定结果公示,我会多家会员单位产品入选2022年度浙江省拟认定首批次新材料清单,具体有:
国内首批次:
副理事长单位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声表面波级钽酸锂晶片产品
理事单位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的CFRT热塑性预浸带用玻璃纤维产品
理事单位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高导热尼龙材料产品
省内首批次:
常务理事单位浙江华江科技有限公司的低气味、低VOC、高性能汽车内饰专用聚丙烯材料产品
常务理事单位金华中烨超硬材料有限公司的聚晶金刚石复合片产品
理事单位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核电用超重荷型刚性钢导管产品。
首批次新材料是指企业通过自主研制、引进吸收等方式拥有专利或者其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的新材料。首批次新材料分国际、国内和省内首批次三档。
(一)基本条件
1.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新材料产品在技术参数和性能等方面有重大突破,产品的技术指标达到国际领先、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2.满足《新材料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及定义》中定义的技术成熟度等级7-9级要求,并实现首次商业化销售。
3.产品及相关技术性能指标通过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机构、中国新材料测试评价联盟检测机构成员或用户单位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属于国家特种许可要求的产品,必须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4.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导向、《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和淘汰类的,节能降耗、污染排放和资源节约指标未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碳排放强度未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的,质量不稳定或出现质量问题在用户中造成较大影响的产品不予认定。
(二)国际、国内首批次新材料附加条件
1.国际首批次新材料:技术水平国际领先或技术水平国际先进且打破国际垄断、实现对国际一流企业产品同准水平进口替代,具有主要应用领域国际、国内知名用户单位或重点工程商业化销售业绩。
2.国内首批次新材料:技术水平国内领先或打破国际垄断、可以实现降准进口替代,具有主要应用领域国内知名用户单位或重点工程商业化销售业绩。
(来源:浙江省经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