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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为切实加强全省工矿、危化品等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加快构建企业安全文化体系,以点带面推动全省重点领域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促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全员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重点,坚持“接地气、重实效”的工作原则,按照有理念、有阵地、有举措、有保障的“四个有”目标,分级分类有序推进各类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力争一年内重点领域企业 50%达到安全文化建设基本要求,三年内实现全覆盖,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全省工矿、危化品等行业领域企业。根据企业规模大小,分三个层级开展培育、指导和评估工作。I类(大型企业)培育由省应急管理厅负责指导和评价,II 类(中型企业)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和评价,III 类(小微型企业)由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和评价〔分类标准参考《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其他行业领域企业,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由主管部门参照本方案牵头组织实施。

三、工作机制

(一)科学分类。各地要根据近年来本辖区安全生产和企业发展实际,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等重点任务,分层分级分类全量纳入监管对象。市县两级要全面排摸,制定企业分类建设名单和计划表。

(二)合理评价。根据企业类型不同,分类设定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参考标准(见附件),各地对照清单进行评估,完全达到要求即视为合格,经抽查与复核未达到要求的企业,由属地主管部门加以督促指导。近三年内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或短时间内重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一律视为不合格。

(三)系统推进。聚焦安全理念、安全阵地、安全举措、工作保障四个重点内容开展培育建设,系统性、规范化、模板式推进实施,逐步形成政府指导、企业落实、员工参与的全链条安全文化建设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应急管理厅成立“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指导组”,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厅领导任组长,厅办公室、工矿处、危化处和省应急宣教中心相关负责人任组员,厅办公室和省应急宣教中心负责协调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各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明确牵头负责的单位,抓好具体落实;安责险保险机构要协助签约企业做好安全文化提升工作。企业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安全文化建设领导机构,保障实现安全文化建设“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该方案以企业自愿参与为原则,不作强制要求。

(二)下沉服务指导。全省应急管理部门要坚持“眼睛向下向下再向下”,按照分级分类要求,下沉一线抓好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指导服务工作,以“宣传+指导”“检查+服务”等方式,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难题。在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前提下,结合安全宣传主题活动和应知应会科普活动,为企业提供免费的学习、宣传材料,指导开展丰富多彩、符合实际的安全文化建设活动。

(三)注重常抓长效。安全文化建设要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虚功实做、力求实效。要根据建设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典型经验,适时召开现场会,定期组织专题交流活动,持续完善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方案,以安全文化建设为牵引,推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蔚然成风,助力企业安全发展。企业要积极主动参与,结合现状定期进行自评,立足长远优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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