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5年科技企业和企业研发中心等后备库的通知
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2025年重点工作落实目标化、精准化,结合我市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要求,请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局根据本辖区企业情况排摸2025年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纳入2025年后备库,入库的企业将作为后续培训辅导及专家“一对一”服务的重点对象,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2025年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单位。
二、征集条件
(一)高新技术企业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件条款,自评得分为50分及以上的企业。
(二)省级企业研发机构
按照《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浙江省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办法》《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21〕43 号)三个文件条款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
(三)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
按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和《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21〕24号)等文件条件满足认定条件的孵化器。
三、征集时间
后备库实行动态更新机制,第一批名单请于2024年11月30日前报温州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四、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企业 周承裕 88287815
省级企业研发机构 张风帆 88287819
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 王晨之 88168599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