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关于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印发给你们,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下载 微信“扫一扫”分享至朋友圈 分享: 打印本页 复制链接 相关文章 【工信部】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 【滨江区】关于组织开展杭州高新区(滨江)总部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功能复合材料创新工坊博士后招聘信息 【浙江省科技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浙江省“科技副总”选聘工作的通知 浙江大学浙江加州国际纳米技术研究院博士后招聘启事 【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滨江区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市级、区级绿色低碳工厂的通知 【浙江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征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