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加快布局建设制造业中试平台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科技局,有关单位: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布局建设制造业中试平台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346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拟聚焦重点行业方向排摸征集一批制造业中试平台,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工信部制造业中试平台培育库,优先支持公共属性突出的中试平台。现将工信部《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地方实际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并就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重点建设方向
工信部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重点聚焦六个方向:
(一)原材料工业。重点面向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无机非金属、前沿材料等领域。
(二)装备制造。重点面向电力设备、石化通用设备、汽车、机械、航空装备、机器人、仪器仪表、工业母机、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轨道交通、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医疗装备、安全应急装备、环保装备、新型固废处理装备等领域。
(三)消费品工业。重点面向纺织、轻工、医疗器械、药品等领域。
(四)信息技术。重点面向集成电路、智能终端、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服务器、新型显示、通信设备、新型工业网络等领域。
(五)新兴和未来产业。重点面向量子信息、脑机接口、元宇宙、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北斗导航、下一代互联网、高端文旅装备、深部资源勘探开发装备、清洁低碳氢、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原子级制造等领域。
(六)共性需求。重点面向产业共性需求突出的应用场景,培育技术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的综合性中试平台,提升全链条服务能力,提供跨行业、跨领域高水平中试服务,加快智能制造等领域中试平台建设,有效满足行业发展和场景需求。
二、平台建设类型
(一)产业链中试平台。重点依托建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重点企业研究院、企业研究院等高端企业研发机构的产业链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共建,能为中试提供应用场景和试验环境,搭建自主产品中试平台,带动概念验证、研发设计、技术攻关、试制生产、试验验证、规则和标准制定,形成产业链完整中试能力。
(二)综合性中试公共服务机构。重点依托有优势、有条件的科研力量在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未来产业先导区、“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大学科技园、小微企业园等产业发展平台和园区建设,能提供概念验证、技术挖掘、实验室研发、技术熟化、计量测试、成果转化、资源开放共享等多元化、跨行业、跨领域的中试服务,支撑产业创新发展,满足企业多样化中试需求。
(三)专业化中试公共服务平台。重点依托龙头企业、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及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行业创新平台建设,能为细分行业、特殊应用场景等提供环境搭建、实验室研发、产品试制、工艺创新、试验检测等专业化中试服务,有效满足行业发展及特殊应用场景需求。
三、有关要求
(一)填报要求。有关单位需根据重点建设方向、平台建设类型等,填报制造业中试平台推荐信息(格式详见附件2);同时,详细填写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情况(格式详见附件3),重点突出中试平台的目标定位、基础能力(包括建设基础、场地、设备、设施、公共服务、运营团队和相关配套条件等)、运行机制、技术优势和服务成效等情况。
(二)报送时限。各市经信局、市科技局,组织县(市、区)经信局、科技局按照《通知》要求,根据各地实际职责分工,充分排摸梳理本地区中试平台情况,认真审核把关材料,择优推荐优质制造业中试平台上报我厅。附件2和附件3的盖章版和电子版请各市经信局于10月12日前汇总报送我厅。我厅将在汇总梳理各地报送的基础上,审核并择优推荐至工信部。
联系人:省经信厅高新处 吴扬青、陈婧绮,省技创中心 程志涛,电话:0571-88229695,邮箱:jczx1107@163.com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