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啦!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待你参与
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是有效降低竟争的有效契机
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的重中之重
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实际行动
近日
杭州经信委发布了关于杭州市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那么
本次征集
针对申请资格与条件、征集管理,申报流程
怎么样呢
小编小提示
征求截止时间2018年9月12日(下周三)
一、适用范围
凡采用项目补助分配方式给予财政补助的,项目征集和资金申报流程,原则上按本实施细则执行。
申报资格及条件
凡符合《杭州市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杭财企[2018]37号)文件第五条之规定的独立法人单位均可申报。
项目征集及管理
市经信委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产业政策,分别确定申报项目范围及类别,并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发布项目征集(申报)通知。项目征集(申报)可根据工作需要,一年一次或每年分次进行。
项目征集后,根据项目类别形成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凡申请项目补助资金的项目,均需来自项目库,并按照资金申报程序要求进行申报。
资金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企业申报
申请市级补助资金,以企业(含各类独立法人单位,下同)自愿为原则,以项目为基础。由市经信委业务处室负责发布申报通知。申请项目原则上应是当年或上一年度完工项目,项目投资额限于上一年度以后发生。
1. 申报材料须同步上传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 HYPERLINK "http://220.191.210.97:8080/WebHall/WebIndex.aspx)。" })。
2.申报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页码总数不超过100页。
(二)区县审核
1.由区、县(市)及开发区、集聚区(以下简称“区县”)经信部门负责,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必要时要进行实地走访核查,并提出项目推荐意见。
2.由区县经信部门负责汇总属地推荐项目,形成《杭州市xxxx推荐项目汇总表》,并正式行文报送杭州市经信委。
3.上报材料应包括区县推荐正文(含项目汇总表)和各推荐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以及相关电子稿。
(三)市经信委处室审核
市经信委各业务处室根据区、县(市)经信部门初审上报名单,对项目开展合法性、规范性审查,并征求相关处室意见,确定项目评审名单,提交专家评审。
(四)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按照《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创新项目专家评审实施办法》(杭经信综合〔2013〕2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专家组由行业专家和财务专家联合组成。
(五)部门审核
根据工作需要,专家推荐项目名单,由业务处室征求相关市直部门意见。
(六)项目公示
审核通过项目,由业务处室负责在市经信委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市经信委审定
对通过公示的拟资助项目名单,由业务处室提交委党委会审核决定。
五、资金拨付
市经信委审定项目拟资助名单后,会同市财政局,发文拨付资金。
六、监督检查
资金下达后,市经信委业务处室应加强对项目跟踪管理,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定要求使用工信专项资金,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及时报送财务处、机关纪委。
七、绩效评价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财务处会同机关纪委,提出绩效评价方案,按照《杭州市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杭财企[2018]37号)和《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杭经信计财〔2014〕477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写。
(来源:杭州市经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