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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绿色工厂信用监管新制度,值得一看

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特建立星级绿色工厂认定评价信用监管制度。详情如下:

一、实施企业信用承诺制度。要求企业在星级绿色工厂认定评价申请时一并向当地经信部门提交信用承诺书并在湖州市信用网上公布(承诺书可参照湖州市经信局网站的《关于建立星级绿色工厂认定评价企业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若企业违背承诺,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信用档案,性质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对违反信用承诺书的单位和法人代表,经各区县经信部门书面通知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将列入信用湖州失信名单,直至诚信黑名单。

二、作为政务服务审慎性参考依据。根据湖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综合信用分、信用档案,推送的企业信用评价、严重失信行为等信息,作为所辖行业领域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前的审慎性参考。对列入严重失信行为的,将按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严格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依据相关联的原则,在本领域启动星级工厂退出机制,同时加大监督检查频次。

三、列入政策扶持的前提条件。企业的信用情况将作为市、区县经信部门对企业获取政府资金扶持、表彰奖励的依据。鼓励和引导社会优质资源向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倾斜。对列入信用湖州诚信黑名单的企业,不得作为评优表彰、政策试点和项目扶持对象,不得办理行政确认事项。

(来源:湖州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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