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浙江省新材料产业协会官方网站

浙江省发改委等9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

浙江省发改委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将按照“ 禁限、替代循环、规范”的思路,对塑料污染治理提出相应管理要求和政策措施。

此次实施办法体现我省各项工作走在前列的要求,以“三个地”的政治优势自我加压,努力比国家《意见》总体提前两年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并率先提出农村地区禁塑的目标任务。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主要内容:

分为6部分共18条。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提出主要目标,即到2020年底,全省塑料垃圾实现“ 零填埋”;到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普遍推广;到2023年底,所有设区市及50%的县(市、区)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25年底,城乡一体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第二部分“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分步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分步骤、分领域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

第三部分“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提出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培育壮大替代产业等措施。

推行绿色设计,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积极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降低应用成本,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加强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的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引导传统塑料制品企业主动调整结构、加快转型升级,鼓励可降解塑料生产企业扩大规模,培育一批可降解材料和产品生产骨干企业。支持可降解材料和生物基、全生物降解等替代产品的补链和扩能项目建设,满足我省替代产品推广应用需要,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全国领先的可降解材料和产品产业集群。

第四部分“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提出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等措施。

第五部分“完善支撑保障体系”,提出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和标准、完善支持政策、强化科技支撑、严格执法监督等措施。

第六部分“强化组织实施”,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示范引领、强化宣传引导等措施。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

微信“扫一扫”分享至朋友圈

在线留言

你必须 登录后 才能留言!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