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印发钢铁行业、有色金属行业、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七部门印发钢铁行业、有色金属行业、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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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关于印发
《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详细内容如下:
工信部联原〔2023〕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有关中央企业:
现将《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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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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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关于印发
《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详细内容如下:
工信部联原〔2023〕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现将《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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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 金融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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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关于印发
《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详细内容如下:
工信部联原〔2023〕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商务、金融监管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行业协会:
现将《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
金融监管总局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