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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今天,省经信委发布通知,将开展2017年度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工作。截止日期:6月30日前,详细通知如下:

一、申请企业须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或在2016年评价中得分80分以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优先推荐。申报材料按《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编写。

二、2017年度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仍实行限额申报,杭州市不超过3家,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台州六市不超过2家,其它各市推荐不超过1家。

三、请各市经信委、财政局对照《认定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基本标准及有关要求对申请企业进行初审后于6月30日前联合行文报送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企业申报材料包括: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文字版一式五份,电子版光盘一份。(请点击原文下载)

联系电话:省经信委 0571-87058261,省财政厅 0571-87056556。

(来源:省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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