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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近日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发布通知,组织推荐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截止日期:2017年5月10日,有关通知如下:

一、推荐渠道

按照国家局通知精神,我省项目参加评选的主要推荐渠道包括:省知识产权局,杭州市知识产权局、宁波市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副省级城市杭州、宁波除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此外,还可以通过国家部委、全国性行业协会、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等其他多种渠道推荐。

其中,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推荐1项专利,包括我会副理事长单位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超威电源有限公司,会员单位浙江欧诗漫集团有限公司等。

二、推荐过程

省知识产权局推荐的项目主要从首届浙江省专利奖获奖项目中择优产生,届时省知识产权局另行通知有关单位组织项目专利权人按照国家局要求,向省知识产权局提交项目资料,由省知识产权局统一向国家局推荐。

通过省局以外渠道推荐的项目,请各市知识产权局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及申报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确保足额推荐,并按照国家局要求,将有关材料报省局审核,符合参评条件的由省知识产权局统一向国家局推荐报送。

各市(杭州、宁波外)可择优向省局推荐1项外观设计专利,并按照国家局要求,将有关材料报省局审核,由省知识产权局统一向国家局推荐。

同专业领域2名院士共同推荐的发明专利,可按照国家局要求,将有关材料直接报省局审核(也可通过各市知识产权局和省级有关单位转报省局),符合参评条件的由省知识产权局统一向国家局推荐报送。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形式

1.推荐函1份(由各推荐单位填写),应包含排序的推荐项目清单、各项目的推荐理由、材料确认表。

2.项目资料1份(用光盘存储,光盘上用标签标注“中国专利奖”及推荐单位名称),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word文档报送,大小不超过50M。

(二)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17年5月10日(以快递寄出日为准,建议采用EMS)。

联系人:王小燕、徐小军

联系电话:0571-87054056、87054812

E-mail:zjzscqj@163.com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 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处 邮编:310006

(来源: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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