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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年报的通知

昨日,省科技厅发布通知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年报的填报工作。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今年的填报截止日期为5月20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6年填报情况看,临近5月底截止时间网络拥挤,请尽早填报。提高报表的填报质量,确保相关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注意与高企申请认定标准的相符性,填报数据单位为万元。

二、在填写年报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请与当地科技局联系,确实无法解决的由科技局汇总后统一反馈给科技厅高新处。因年报和信息变更(含更名)无法同时进行,信息变更(含更名)等事宜待年报处理完毕后统一处理。

三、高新技术企业因关停、破产等原因未能填报年报的,请当地科技局汇总注明原因反馈给科技厅高新处。

四、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三款: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来源: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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