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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州市科技项目预申报通知发布

湖州市科技局发布了关于2022年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拟于4月底或5月初上线新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管理系统,并启动2022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填写时间为期约4周,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一、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类别

(一)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包括高端装备、数字产业、新材料、生物医药、农业“双强”、生态文明等专项。突出八大新兴产业链、绿色低碳等研究方向。

1.申报对象:我市辖区内企业,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成创新联合体申报。部分乡村振兴、生态文明专项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申报。

2.支持额度:单个项目财政补助额度一般分为30万元、40万元、50万元三档,其中择优项目最高可补助100万元。企业项目验收后一次性补助,高校、科研院所分期补助。

3.申报条件:应当提出明确的产业化目标;企业应当设有专门的研发机构,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2%(农业企业和新成立的企业可适当放宽要求);企业自筹经费不低于财政科技经费的4倍,高校院所自筹经费不低于财政科技经费;其中申报财政补助40万元、50万元的,企业应当设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申报择优项目的,企业应当设有省级企业研究院及以上研发机构。

(二)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包括工业、农业、社会发展、众创空间和众创田园等五类。

1.申报对象:我市辖区内企业,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成创新联合体申报。众创空间、众创田园项目支持初创型科技小微企业。

2.支持额度:单个项目财政科技经费支持额度分为10、15万元两档。项目验收后一次性补助。

3.申报条件: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1.5%(农业企业和新成立的企业可适当放宽要求);自筹经费不低于财政科技经费的4倍。

(三)公益性应用研究项目

包括工业、农业、社会发展、人口健康等四类。其中社会发展类主要涉及低碳技术、公共安全和智慧环境等领域;人口健康类即医卫项目,又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1.申报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2.支持额度:医卫一般项目财政科技经费支持额度为5万元/项;其他项目财政科技经费支持额度分为10万元/项、15万元/项两档。立项后一次性补助,首次承担项目的分期补助,营利性医疗机构验收后一次性补助。

3.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研发基础条件、稳定的研发团队及必要的研发投入。申报项目研究方案应当具备合理性、技术先进性、技术路线可行性,绩效目标明确且可量化、可评价。

(四)自然科学资金项目。

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基础性学科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基础性科学研究。

1.申报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湖高校、科研院所。

2.支持额度:单个项目财政补助额度分为2万元、4万元两档。立项后一次性补助。

3.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年龄应当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下职称,人事关系在湖州并且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鼓励全职在湖青年博士(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牵头申报。

项目经费的到位率、执行率影响项目验收,请申报单位结合项目预算总经费与实际条件,合理申请财政补助。申请财政补助额度低于项目最低补助标准的,按不高于申请数给予补助。立项后获得的财政补助,根据申报金额、项目得分及排名确定。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项目申请财政补助经费,请咨询县科技局意见。

二、申报形式和要求

(一)在线申报。新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正在开放测试(网址:https://kjdn.huzhou.gov.cn/base/online/matter/list),系统已连通“浙江政府服务网-账户系统”,有意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可以注册并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进行测试操作。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将统一清除测试数据。企业应当使用法人账号申报项目,其他单位可以使用个人或法人账号申报。

(二)归口管理。在线申报项目首先应选择正确的归口管理单位。湖州科技创业园入驻企业由市科技集团初审推荐;高校、省属科研院所和市直部门通过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初审推荐;三区医卫项目通过市卫健委初审推荐;其他由属地区县科技局负责推荐。

(三)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核心材料为《湖州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在线填写,系统自动生成)和《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或《湖州市自然科学资金项目申报附件》。申报单位可参考附件格式提前准备好有关内容,以便正式填报时快速完成。其中《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或《湖州市自然科学资金项目申报附件》,是专家网评的重要依据,必须回避申报单位及申报人等信息,否则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四)实施期限。企业为主申报项目开始时间不得早于上年度7月,不得晚于当年度12月。为与财政预算一体化体制相适应,自2022年起,高校、科研院所申报项目开始时间不得早于次年度1月1日,立项后财政补助项目次年度下达。起止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不超过3年,农业新品种选育与种质资源保护类项目不超过5年。

(五)其他要求。有在研项目并有意申报2022年度项目的企业与项目负责人,请及时完成在研项目验收;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请关注信用情况并积极修复(查询网址:https://credit.zj.gov.cn/xyzj/?tdsourcetag=s_pcqq_aiomsg#/home/view);企业申报与“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jjkc.kjt.zj.gov.cn/extradeductionadmin/enterpriseLogin.html)录入情况挂钩,并作为形式审查内容。

具体申报事宜以正式通知为准,请关注湖州市科学技术局官方网站及“湖州科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正式通知。咨询电话:0572-2667101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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