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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组织申报2021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工信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申报截止2021年7月5日前。通知重点如下:

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企业的遴选和推荐报送工作,中央企业负责其下属企业的遴选和推荐报送工作。申请认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应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突出成果,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编写要求按《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企业不超过3家,已开展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企业不超过4家;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企业各择优推荐1家企业。

三、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于2021年7月5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企业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光盘一份)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材料收集工作委托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受理。

四、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刘丹 010-68205231

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 牛江蓉 010-88379229

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100037。请注明“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来源: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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