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浙江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开始申报了
浙江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等发布了关于组织2020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的通知,企业申报截止2020年12月10日前,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在本省行政区域的法人企业;
(二)企业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详见阅读原文附件 1)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认定范围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
(三)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 50%以上;
(四)企业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五)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 35%。
二、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
申报企业应对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二)网上申报
1. 企业登录“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网址:http://tas.innocom.gov.cn)完成注册审核,登录并按要求填写《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并导出 PDF 格式文件,并按申报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 企业登录“浙江科技大脑”(网址:www.zjsti.gov.cn),进入“办事大厅”,搜索“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点击“业务办理”,使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系统”(无政务服务网账号先完成注册,原账号停止使用),按要求填报材料。网上申报上传的电子材料一律采用 PDF 格式,上传时,请勿将扫描文件横置或倒置,并确认上传文件能够被正常打开,文件内容清晰方便阅读。
(来源:浙江科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