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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怎么申报?这些信息需知道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组织做好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范围包括新申报认定企业和2017年认定期满后再次认定企业,今年分两批开展,截止时间分别为8月15日和9月20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2017年认定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的规定,至2020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二、申报批次及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分批次申报、受理和评审的方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受理各市、县(市、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各地认定管理机构”)报送的企业申报材料(除宁波)。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分两批开展,各地认定管理机构上报的截止时间分别为8月15日和9月20日。高新技术企业专家评审采取全封闭网络评审方式。一评未通过企业可补充完善申报材料再次提出申请,二评为终评。

三、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

申报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应自主编写完成申报材料。

(二)网上申报

1.“国网”提交材料。

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国网”),新申请认定企业先完成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对照申报材料清单(见阅读原文附件1)上传相关附件,附件要求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且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对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上报材料不涉密。纸质材料按清单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每一部分用彩页分割,封页采用A4白色铜版纸装订,加盖页码,并提交至属地科技部门备案。企业在国网两批上报材料的截止时间分别不晚于8月1日和9月5日,具体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2.“政务网”提交材料。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以下简称“政务网”),进入省科技厅窗口,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入网络申报界面,填报企业自评表。

3.“省网”状态查询。

为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科技大脑—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107.205.11:8612/,以下简称“省网”)今年起省网将对接国网、政务网导入企业申报材料实现数据共享,企业提交的材料、申报认定评审等状态均可在省网查询。一评未通过企业可在省网完善材料。

(三)地方汇总

地方科技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要点参考附件2。

各地认定管理机构在上报截止时间前要一并完成国网、省网的审核工作,并由省网汇总生成“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纸质加盖认定领导小组公章(无领导小组章也可加盖三部门公章)报省认定办,一式1份。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认定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特别是针对疫情影响和“后疫情时期”特点,多为企业着想,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和提升服务水平,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指导和培训。今年我厅将录制培训视频,请各地认定管理机构积极组织企业和专家观看。建立和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确保申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要按照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加强同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及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统一出具相关材料。

(二)落实好企业承诺制。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主体责任,提供企业承诺书。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省认定办将按照《认定办法》相关规定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列入科技部门不良信用记录。对涉及参与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将列入科技部门不良信用记录,并将违规情况通报相关主管部门。

(三)任何以承诺为企业通过评审为由诈骗钱物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请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部门提醒有关企业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上述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网络操作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省网”办事指南。

(来源:浙江科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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