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创新载体培育对象征集中
余杭区经信局现开展征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培育对象以及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意向企业工作,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22日前。
一、申报要求
1.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对象
申请企业须取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一年以上,且满足《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浙经信技术〔2019〕128号)、浙江省《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规范》(DB33/T 2105—2018)的基本条件和有关要求。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关键基础件等产业领域的企业建设技术中心。
2.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培育对象
申请企业须已认定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且符合《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的基本条件和有关要求。
3.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培育对象
申请企业应已认定为国家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且符合《浙江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培育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基本条件和有关要求。
4.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意向企业
申请企业需满足《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创建实施方案(2018-2020)》的基本条件和有关要求,且牵头企业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不低于10亿元。
二、申报时间
上述推荐对象相关资料,请于12月22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余杭区经信局产业数字化推进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相关表格见阅读原文。
联系人:汤江波 赵玮 ,联系电话:89163822, 89166553,邮箱:
(来源: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