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中级职称评审正在进行中
金华市经信局发布了做好2019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送审材料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18日。通知重点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范围
全市所有(不包括义乌市、东阳市)的企事业单位,从事机电、能源、轻纺、信息、材料、安全、石化、食品加工等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评审等条件按《金华市工程技术评价条件(试行)》(金市职改办字[2017]10号执行)。
二、评审程序和要求
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个人申报、组织审核、单位集中报送的办法。申报对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时间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表格式样可从金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一)申报对象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各单位核对资料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综合表》等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各单位集中报送金华市经信局人教处。
(二)送审材料必须真实规范,书写清晰,手续齐全,装订成册。报送材料严格按照规定填报,具体要求见阅读原文。
(三)所有申报对象的综合表均需提供一式六份。
(四)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事业单位支持评聘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报职称,应提交《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材料公示、单位考核推荐等程序推荐申报。
(二)学历要求、社保缴纳情况、继续教育要求等详情阅读原文。
(三)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仍不作为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
(四)收费标准仍按浙价费[2002]229号文规定执行,中级评审费180元/人,推荐费80元/人;在报送材料时一并收纳。
联系方式
送审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8日。
受理材料地点:金华市经信局人教处(市政府主楼521室)。
联系人:邵依群 联系电话:82100091
(来源:金华市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