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令!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意见开始咯
近日,省经信厅开始征集《浙江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了。
本次征集
什么样的产品能入选?
又有什么样的要求?
更有什么福利呢
,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目录”中的“首批次新材料”是指用户在首次购买“指导目录”中某种新材料产品开始的一个年度(首年度)内购买使用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的新材料产品。目录推荐应结合我省优势领域,围绕重大工程建设需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数字经济、生物经济、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发展需要提出。
二、推荐纳入“指导目录”的新材料应在品种、规格、性能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技术含量及附加值高,具有知识产权。
三、推荐的目录产品应是已完成产业化开发建设,尚处于市场验证或初期应用阶段的新材料产品。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应用风险较高,示范意义较大。
四、各市经信局将重视目录征集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及时将征集表及相关要求通知企业及相关单位,广泛动员企业及相关单位参与目录征集工作,于4月25日之前报省经信厅材料工业处。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及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工作通知,入选目录的企业可提出保费补贴申请,保费补贴资金采取后补助形式安排。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委托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评定,提出拟补助项目名单。保险合同到期后,根据新材料购买使用数量、保险合同执行情况等核算保费补贴金额,按照预算管理规定下达保费补贴资金。
浙江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征集表见阅读原文
联系人:董昊 0571-87058139 邮箱:
(来源:省经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