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关于开展2025年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建设,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市场交易,现开展2025年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主体
技术合同卖方,即技术输出方。
技术合同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二、登记条件
1.双方签订正式、真实、有效的书面合同。
2.技术合同文本中必须明确甲乙双方的主体资质、必须明确技术标的内容、必须明确技术的报酬或价款,如实表述双方相互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每项合同只能申报登记一次,由卖方(技术输出方)在其注册地区登记机构进行申报,不能重复申报登记。
三、登记流程
(一)线上办理
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办理入口),在卖方合同登记/进口合同登记提交合同信息并扫描上传合同及相关附件材料(注意: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合同提交时注册登记机构选择滨江区登记点,其他合同注册登记机构选杭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
(二)提交纸质材料
线上审核通过后,打印一份登记证明,并将合同及相关附件材料提交至登记机构(可邮寄,在快递内留回寄地址)。
1.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
(1)合同(一式三份,至少有一份原件)
(2)合同附件技术资料/技术方案(一式三份,盖卖方章)
(3)报价明细清单(超过60万合同需要)(一式三份盖卖方章)
2.技术转让/许可合同:
(1)合同(一式三份,至少有一份原件)
(2)附相应技术资料(摘要和技术说明书)(一式三份)
(3)专利/软著变更(许可)证明(一式三份)
(4)关联交易需提供资产评估报告(一式三份)
(三)线下登记机构地址
四、相关优惠政策
(一)技术交易卖方能享受的优惠政策
1.减免所得税
经认定登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具体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适用于技术转让合同的卖方,即输出方。
2.减免增值税
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可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免税发票),享受减免增值税的优惠。适用于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的卖方,即输出方。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认定登记后的技术合同可作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认定的依据。
4.技术交易额补助
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技术交易,按企业年度累计实际技术交易额一定比例(技术合同需经认定登记),单个企业年度给予最高200 万元奖励(单个企业一个年度只可作为技术合同的一方申报)。
(二)技术交易买方能享受的优惠政策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2.创新券补助
对企业研发过程中委托创新载体进行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含科技评估、科技查新、测试分析、产品设计等)按实际支付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认定登记后的技术合同可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究开发费用归集依据(具体要求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4.技术交易额补助
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技术交易,按企业年度累计实际技术交易额一定比例(技术合同需经认定登记),单个企业年度给予最高200 万元奖励(单个企业一个年度只可作为技术合同的一方申报)。
五、联系方式
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合同登记:杭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88212493/87759145
技术服务、咨询合同登记:杭州高新区(滨江)技术合同登记点,85009075/85056080
政策咨询: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87703254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