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新闻】开尔新材认定为金华市2024年二季度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4〕126号)等文件要求,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开展二季度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经企业自行申报,县(市、区)经信部门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市经信局初核,对申报的企业给予认定。其中,我会副理事长单位<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金华市2024年二季度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现处于公示期。 微信“扫一扫”分享至朋友圈 分享: 打印本页 复制链接 相关文章 【会员新闻】会员资讯周报 我会参加浙江省“十链百场万企”高端新材料专场对接会 【会员新闻】会员资讯周报 关于公开征集浙江省新材料产业协会会员的通知 【会员新闻】会员资讯周报 【会员新闻】区域联动,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广西(上海)产业合作中心莅临浙江加州国际纳米技术研究院交流座谈 第五届中国溶胶-凝胶青年学者论坛在海口召开 【会员新闻】会员资讯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