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新闻】开尔新材认定为金华市2024年二季度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4〕126号)等文件要求,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开展二季度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经企业自行申报,县(市、区)经信部门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市经信局初核,对申报的企业给予认定。其中,我会副理事长单位<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金华市2024年二季度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现处于公示期。 微信“扫一扫”分享至朋友圈 分享: 打印本页 复制链接 相关文章 【会员新闻】我会副理事长单位入选2024 年度省“尖兵领雁+X”研发攻关计划拟市级配套补助项目清单 【会员新闻】我会副理事长单位正式启动浙江省首批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 【会员新闻】我会会员单位2021年度获批的市重点实验室责任期考核结果 杭州市投资促进局、经济信息局领导一行来访我会 【会员新闻】我会会员单位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 【会员新闻】我会会员单位获得湖州市市本级2024年第二批市级工发资金 【会员新闻】我会会员单位获得2024年杭州市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补助 【会员新闻】我会会员单位入选浙江省2024年度第二批拟新增省重大产业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