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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壮大基础研究人才队伍,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根据《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杭科农〔2023〕9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度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遵循科研发展规律,突出目标导向,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深入实施“尖峰计划”,推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全链条部署,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资助机制,项目申请采取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审核推荐制。

二、受理类型

2024年度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按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类别组织申报,研究期限不超过3年。

(一) 重点项目

项目负责人在所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已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及关键共性技术难题的能力。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为40万元。

(二)一般项目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研究能力和水平,年龄符合未满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相关要求和本次申报通知有关信息,对照申报指南(详见附件)中明确的研究内容或资助方向和学科代码等进行申报。依托单位需做好项目申请的服务指导和审核推荐工作。各依托单位同一指南推荐项目申报数不得超过2项,推荐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一)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和保密规定。

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二)强化科研诚信。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杭州市科研诚信信息数据库。

四、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报

2024年度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通过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s://ypt.kj.hangzhou.gov.cn/)“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模块在线填报。企业用户点击“法人登录”,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无政务服务网账号的请先注册。

(二)审核推荐

各依托单位应做好项目申报的服务指导,并对项目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上报工作。

(三)填报时间

本次网上申报从2024年7月16日开始,申报和审核推荐截止时间分别为8月13日17:30、8月16日17:30,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妥善安排申报和审核时间。

请各依托单位在8月21日前将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申报书、科研诚信承诺书等有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8份)后,统一提交至杭州市科技项目管理中心(杭州市黄姑山路40号506室)。

五、业务联系方式

(一)申报系统咨询

项目管理中心     沈吉英  吕克斐  87080230  87025452

系统技术支持     沈  涛  85151402

(二)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农社处  徐红辉  何若愚  85255632  85255633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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