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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商务厅】2024商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2024年全省商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和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对标营商环境国际标准,创新工作方式,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商务营商环境。

进一步促进国际贸易便利化

优化外贸营商环境

继续发挥展会拓市场作用,开展新一轮“千团万企拓市场增订单”行动。用足用好广交会、进博会、服贸会和华交会等境内国际性展会。持续发挥RCEP政策红利。深入实施外贸主体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外贸龙头企业培育“蛟龙行动”。推动在境外开展加工贸易的浙江企业建设省内国际贸易总部。持续做好外贸企业暖心服务,落实人员、货物通关便利化保障措施,强化外贸金融支撑。

加快外贸创新发展

积极发展市场采购、外综服、保税维修、转口贸易。推进国际营销体系建设,加快品牌升级,开展“浙江出口名牌”评审及复评。扩大成品油出口,提升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等“新三样”出口竞争力。有序扩大对东盟、墨西哥等中间品贸易,扩大对欧美实质性出口。引导外贸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积极开展绿色贸易促进活动。做好参与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组织工作,承接和发挥进博会溢出效应,支持各地办好进口促进活动,扩大优质消费品进口。加强国家和省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和重点进口平台建设,提升进口规模和质量。

提高贸易风险防范能力

完善“一企一策”专班机制。加强对外贸易预警体系建设,发挥107个省级预警点作用,做好贸易合规、产业和出口预警工作。

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加快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落地,灵活运用国家相关政策,在国际贸易改革、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等方面,积极争取支持。做强服务贸易发展平台,争创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

推进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

加快数字贸易发展,扩大数字服务出口规模,实施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计划,争创国家数字贸易示范区。高质量办好第三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提升集聚引导力、行业创新力和国际影响力。加强跨境电商主体引培,促进“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发展,新增出口网店1万家以上,跨境电商出口占全国比重的15%以上。

进一步促进国际投资便利化

开拓利用外资新渠道

深入贯彻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落实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提高制造业利用外资比重。加快推动杭州市国家服务业扩大综合试点落地,拓展现代服务业利用外资,持续开展跨国公司与浙江省各市县“两业融合”合作意向对接,围绕科技服务领域、专业服务领域和批发和零售服务领域等12大领域,深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各项任务。

打造高效投资促进体系

围绕“415X”先进制造业和八大产业,聚焦欧美、日韩、新加坡重点国别和地区。联动开放平台,主动承接重点展会溢出效应,境内外举办“投资浙里”系列投促活动。围绕标志性、高质量外资大项目靶向发力,做好项目跟踪和存量管理,挖掘存量外资企业再投资潜力,打好留企稳企和投资促进“组合拳”。用好“投资浙里”基金招商联盟资源,开展百家股权投资机构对接百个县市区和开放平台的基金招商“双百行动”。建立完善多方参与、灵活高效的联动招引机制。完善海外招商网络布局,发挥好驻外代表处作用。

强化外商投资服务保障

落实好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持续开展“浙是你的家”外资企业服务月系列活动,全年举办圆桌会议50场以上。完善建立外资企业增值服务工作体系,开展在浙外资企业高层次人才关心关爱行动。推动招商引资良性竞争,规范项目招引政策,建立更加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

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推进中欧(义新欧)班列提质增效,助力全国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示范工程创建,中欧(义新欧)班列全年开行量2300列。优化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布局,加大培育力度,持续优化境外园区公共服务能力,引导对外投资企业集聚。推进“联盟拓市”,推动对外承包工程与对外投资、贸易融合发展。强化境内外园区联动,探索建立省级层面“两地双园”,创新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相关活动。

培育本土跨国公司

落实浙江民营跨国公司“丝路领航”行动计划,加强企业总部建设,培育一批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和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能力的民营跨国公司。

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

深化扩内需促消费

开展家电、家居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进一步活跃二手车市场,加快新能源汽车下乡。推动餐饮消费品质升级,做强“味美浙江”餐饮品牌。大力发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体育消费和夜间消费。推动直播电商提质升级,实施“主播提级、选品提质、平台提效”等系列行动。

创新消费新场景

擦亮“浙里来消费”品牌,全年举办2000场以上主题促消费活动。争创一批全国示范智慧商圈、商店,培育省级智慧商圈20个。推动沉浸式、体验式消费新场景建设,创建省级高品质消费集聚区15个以上。积极培育装配化装修、国货“潮品”等新增长点。做强“老字号”国潮品牌,开展新消费品牌孵化基地建设。

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扩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培育省级试点25个以上,争取全国试点在设区市全覆盖。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新增15个以上省级试点县。提升农村电商基础,新增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500家左右。完善生活必需品联保联供机制,加快构建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网络。进一步加大保供骨干企业培育力度,推进杭州等3个首批试点城市、89个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重点项目建设。

进一步推动开放平台营商环境建设

推动自贸试验区创新提质

深入推进自贸试验区“八大提升”行动,加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对标CPTPP、DEPA等高标准经贸规则,谋划出台省级层面支持制度型开放的意见。加强与新加坡等国家合作,推动以数字贸易为重点的中国—新加坡经贸创新发展园区建设。加快探索非外汇结算贸易。

推动开发区提能增效

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持续发挥外贸外资主平台作用,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深化全省经济开发区“三个一百”招商活动,加快推进在建综合保税区验收,推动新的综保区申建,争取新设国家级经开区。

进一步增强商务系统综合服务能力

发挥商务领域改革引领作用

聚焦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等领域,结合商务条线国家重要改革试点清单和重大改革需求清单,进一步提升浙江省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共同富裕、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战略在商务领域落地见效。深入推进开放领域政务服务增值化化改革,全面施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完善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机制,积极推动“无证明化”改革。

提升商务工作服务水平

深入践行“四下基层”,深化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不断加强商务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外商投资法》等商务领域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商务系统人员的法治意识,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基础性支撑。

加强商务领域法治建设

贯彻落实家政服务条例,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加快推进《浙江省国际经贸合作促进条例》等商务领域地方立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创新实施精准有效公正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综合查一次”等跨部门综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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