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开始申报了
省经信厅发布了2019年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企业上报截止时间为8月16日。通知重点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认定工作是根据《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浙经信技术〔2019〕1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执行。2019年浙江省制造业和建筑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参照浙江省《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规范》(DB33/T 2105—2018)和《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规范》(DB33/T 2104—2018 )(以下统称《评价规范》)执行;高技术服务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原则上参照制造业评价规范执行。《管理办法》和《评价规范》中指标有出入的,以《管理办法》指标为准。
2、申请企业须为2018年7月31日前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且满足《管理办法》《评价规范》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有关要求。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关键基础件等产业领域的企业建设技术中心。
二、申报流程
1、申请企业通过浙江省技术创新网上办事大厅(http://jscx.zjjxw.gov.cn/technique/login.htm,以下简称“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报送申请认定材料,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运行情况表等材料及附件,无须报送纸质材料。材料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提交省经信厅和当地经信部门,省属企业直接报送省经信厅。办事大厅默认企业上传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16日。
2、各地经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核确认,实行择优限额推荐。
三、其他要求
(一)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涉及主体变更,需要申请主体变更的,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并向当地经信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当地经信部门审核后一并行文报省经信厅统一办理。
(二)《管理办法》《评价规范》及有关认定材料的表格、填表说明和填写要求可从省经信厅(www.zjjxw.gov.cn)网站下载。
(三)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税务和海关涉税证明由省经信厅和相关部门统一处理,不需地方和企业办理。
联系方式:
省经信厅联系人:戴炳鑫、章许旷野,联系电话:0571-87058261,87058112。
省建设厅联系人:王伟军,联系电话:0571-87052842。
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联系人:孙斯文,联系电话:0571-88229695;网上办事大厅咨询联系电话:0571-28829219,13516703504。
(来源:浙江省经信厅)